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经学院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夜不归宿检查力度,在全院学生宿舍开展夜不归宿专项检查工作。
一、成立检查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及院宿管会成员
二、检查时间
晚上10:30—11:30
三、检查内容
1.晚归、夜不归宿及其他宿舍违纪情况;
2.学生宿舍各类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式
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
五、具体要求
1.夜不归宿的认定。(周一至周日晚学生必须在校住宿,当晚未在宿舍住宿,无特殊情况且无请假条者一律视为夜不归宿。凡夜不归宿的学生,检查人员必须当晚向辅导员通报情况,并记录通报情况。相关辅导员必须当晚调查落实具体情况,追踪学生去向,并于次日上午通知学生家长,按照《bat365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分。节假日辅导员必须确定所带班级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学生因病、因事晚上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口头或电话形式请假,不得请人代假,更不得事后补假。学生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须经带班辅导员同意,并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交学生科备档。)
2.班主任要召开专题班会,学习《学生手册》中关于校纪校规的相关内容,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责任观念和安全意识。
3.学院由副书记带领辅导员及班主任晚上分别对全院学生进行宿舍检查。对晚归给予批评教育,对夜不归宿等行为的学生给予相应的院校级纪律处分。
4.为了加强学生宿舍检查工作的力度和工作常态化,学生会安检部、宿管会和生活部除了坚持每周进行两次夜不归宿检查的常规工作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宿舍及夜不归宿行为。
5.一些节假日前后、6月份毕业季、12月毕业实习后等这些特殊情况,学院要加大加强检查宿舍的力度和次数。